|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92,453,76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04~104/10/2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8.00~39.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4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08,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1/5~101/3/3,買回數量581,000股
101/11/5~101/12/27,買回數量508,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二次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執行情形未執行完畢原因:
1.原因:為顧及股東權益及兼顧員工意願
2.已買入之股數:581,000 股
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情形104年6月3日104年股東常會
累積買回股份數量(股)581,000股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股)581,000股
尚未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股)0 股
第三次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執行情形未執行完畢原因:
1.原因:為顧及股東權益及兼顧員工意願
2.已買入之股數:508,000 股
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情形104年6月3日104年股東常會
累積買回股份數量(股)508,000股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股)0股
尚未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股)508,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本公司經104年8月28日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4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6.3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第四次轉讓員工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
次轉讓予員工。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
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X(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4年08月28日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4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6.3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8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顏益財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台驊控股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
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