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7 慧洋-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8/14 發言時間 14:34:02
發言人 薛亦駿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56911
主旨 本公司申請展延102年度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 已發行股份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募集期間三個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8/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14
2.公司名稱: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
已發行股份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業經金管會102年05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16320號函及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3201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並於102年05月15日
收到申報生效函。
(2)本公司為掌握本次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已發行股份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募集完成可行性及增加訂價時機之彈性,考量股東權益,本公司擬申請展延本次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已發行股份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募集時間三個月
,以尋求最適發行時點,並維護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申請展延募集期間三個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