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2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美金120,000,000元。
4.每張面額:暫定美金貳拾伍萬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暫訂依面額之100%發行。
6.發行期間:暫定五年。
7.發行利率:未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賣回權
或買回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於中華民國境外依公司債銷售地區有關規定採公開銷售方式辦理。
11.公司債受託人: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12.承銷或代銷機構:
國外主辦承銷商: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國內送件承銷商: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
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海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資金籌資計畫及保管方式,由原預計
自營業活動項下支應,變更為以營業活動及募資活動之資金支應。
(2)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因客觀因素而須變更或補充或有其他
未盡事宜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海外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
文件,及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海外轉換公司債所需之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