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7 慧洋-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5/25 發言時間 10:19:19
發言人 薛亦駿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2637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5/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25
2.公司名稱: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9年05月23日B4版報導
6.報導內容:
「......法人估慧洋全年EPS仍有2元以上水平.....」
7.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澄清本公司相關資訊。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報導來源為法人預估,並經媒體引用。本公司未發布財務預測,
所有資料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主,特此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