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2 華園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11/28 | 發言時間 | 14:06:13 | 發言人 | 涂慶昇 | 發言人職稱 | 稽核主管 | 發言人電話 | 07-24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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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前金區後金段454地號土地變更 都市計劃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11/2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11/28 2.公司名稱: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1.本公司前金區後金段454地號,原機關用地分區使用變更為 第四種商業區。2.本公司依公共設施負擔比率為53.8291%,應繳納代金總 額新台幣212,627,992元,分三期繳納(第一期102年11月繳85,051,197元, 第二期103年11月繳63,788,398元,第三期104年11月繳63,788,397元)。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