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2 華園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5/03/21 發言時間 16:57:09
發言人 涂慶昇 發言人職稱 稽核主管 發言人電話 07-2410123
主旨 華園飯店 召開105年度 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六合二路279號(本公司一樓竹林廳)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0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報告。
    4.股東提案處理報告。
(三)承認事項:
    1.承認一0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0四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四)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
    1.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2.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192-1條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案(名)
   (1)、受理股東提案(名)期間:105/04/12~105/04/21下午5時前以書面將提案(名)蓋 
        妥原留印鑑並備妥應檢附文件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公司股務科。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或加註「獨立董事侯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
        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名)並檢核 貴股東
        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備查、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課 收
        地址:801高雄市六合二路279號,連絡電話:07-9681117
   (2)、獨立董事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被提名人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
        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若所訂提案期間無股東提出股東會議案時,本公司將不再召開董事會審查
        提案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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