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2 華園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8/03/20 發言時間 15:27:35
發言人 涂慶昇 發言人職稱 稽核主管 發言人電話 07-2410123
主旨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108年度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8/03/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79號(本公司一樓竹林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0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0七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5.股東提案處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0七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0七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背書保證施行辦法」案。
  6.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董事全面改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192-1條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案(名)
 (1)、受理股東提案(名)期間:108/04/11~108/04/22下午5時前以書面將提案(名)蓋 
      妥原留印鑑並備妥應檢附文件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公司股務科。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或加註「獨立董事侯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
      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名)並檢核 貴股東
      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備查、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課 收
      地址:801高雄市六合二路279號,連絡電話:07-9681117
 (2)、獨立董事提名人應檢附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被提名人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
      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若所訂提案期間無股東提出股東會議案時,本公司將不再召開董事會審查
      提案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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