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2 華園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5/06 發言時間 17:12:31
發言人 涂慶昇 發言人職稱 稽核主管 發言人電話 07-2410123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報告事項)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9/05/0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六合二路二七九號(本公司一樓竹林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0八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0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0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一0八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新增)
 5.股東提案處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0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0八年度盈餘分配議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
1.受理處所: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科(地址:高雄市六合二路二七九號,連絡電
話:07-2410133)。
2.受理期間:109年4月10日至109年4月20日止。
3.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9年4月20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印鑑後,
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加
註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印
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4.提案應注意事項:
(1)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須達百分之一。
(2)所提議案須為股東會依法得決議事項。
(3)各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不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
(4)提案之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