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2 華園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5/05 發言時間 19:28:50
發言人 涂慶昇 發言人職稱 稽核主管 發言人電話 07-2410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處分高雄市前金區不動產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5/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05
2.公司名稱: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擬出售本公司位於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454、454-1、454-2地號及15建號,
經董事會通過,提報股東會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