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6 第一店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2/06/19 發言時間 16:19:51
發言人 顧安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25418234
主旨 公告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從事競業行為者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06/1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上准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顧安生
(2)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世宇
(3)港九香滿樓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金梅
(4)財團法人台北市東海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代表人:陳美貞
(5)上准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周秀琴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解除本公司之董事可能發生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經理人,
   而有受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之限制情形。
(2)若本公司法人董事因業務需要,改派法人代表時,併此解除該等法人董事代表競業之
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6/19~105/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NA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NA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NA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NA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NA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NA
12.其他應敘明事項: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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