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07 晶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17 發言時間 16:47:39
發言人 林明月 發言人職稱 集團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522-83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三號四樓-晶華酒店VIP1。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2)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3)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4)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5)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6)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可轉債停止轉換期間同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