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12 遠雄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3/10 發言時間 17:33:25
發言人 饒明昌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8123900
主旨 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公告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山嶺18號—花蓮遠雄悅來大飯店
會議廳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1-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1-3)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1-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
(1-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部分條文案。
(2)承認事項:
(2-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3-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3-4)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