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12 遠雄來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5/24 發言時間 15:45:50
發言人 鄭世暉 發言人職稱 財務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81239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 代表競業行為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2/05/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武祥生先生/董事
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饒明昌先生/董事
遠東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陳美玲女士/董事
蘇成田先生/獨立董事
周尹中先生/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12年05月24日股東常會之出席
 總權數為62,311,344權,贊成62,094,244權,占表決總權數99.65%,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