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22 夏都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2/27 發言時間 17:32:05
發言人 陳重憲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29181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 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者
符合條款 44 事實發生日 113/02/27
說明
1.董事會日期:113/02/27
2.審計委員會日期:113/02/27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本公司向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運輸設備。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本公司與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相同,故獨立董事進行利益迴避致本案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
(2)上述議案已提交113年02月27日召開之董事會討論,並經該次董事會全體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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