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748 雲品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5/02 發言時間 10:45:03
發言人 曾景宏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998-6788
主旨 澄清106/5/2工商時報B4新聞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5/02
2.公司名稱:雲品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併購效益 雲品全年營收拚增2位數,...雲品第2季因為併購效益發酵,營收年增幅
  度可望達雙位數,...同時預期年營收及獲利亦有雙位數成長。
7.發生緣由:
  (1)該報導所載併購新店京采飯店非由本公司合併收購新店京采飯店,應為本公司
     向雲朗觀光(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京采餐飲企業(股)公司承租桃園翰品酒店及新
     店京采飯店餐廳部分樓層,作為新增本公司之營業據點,挹注本公司營收,特
     此澄清。
  (2)該報導所載營收及獲利成長幅度係屬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皆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