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12 台中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8/14 發言時間 18:01:48
發言人 方枝全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22360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之除權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02/08/14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仟股配發股票股利72.5股及現金股利1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9/11
5.最後過戶日:102/09/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17
8.除權(息)基準日:102/09/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案,已於102年6月13日經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分配每仟股股票股利72.5股及現金股利100元。
(二)為配合分派股票股利辦理盈餘轉增資1,681,089,540元,發行新股168,108,954股
.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488號函復自102
.   年7月29日申報生效。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2年10月11日。
(四)依本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自102年08月
.   23日起至102年09月17日本轉換金融債券停止轉換成本行普通股。
(五)股票股利於向經濟部完成變更登記後30日內,委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   公司以無實體方式直接撥入股東之集保帳戶,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股東。
(六)上開之分配將按除權暨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不足配
.   發一股之畸零股,股東亦可於除權暨除息基準日後五日內向本行請求自行併湊為整
.   股,其放棄併湊或併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
.   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如嗣後因本公司辦理其他增資發行新股或金融債
.   券轉換、員工行使認股權證、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等其他原因
.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相
.   關調整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