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16 旺旺保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12/03 發言時間 15:43:47
發言人 孔令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主旨 公告本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經核處罰鍰新臺幣 60萬元案說明
符合條款 39 事實發生日 102/12/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03
2.違規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核本公司內部稽核作業,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
     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規定處以糾正。
4.預計改善措施: 依金管會之裁處書辦理。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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