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16 旺旺保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11/12 發言時間 17:58:19
發言人 潘少昀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主旨 本公司因違反保險法經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符合條款 39 事實發生日 108/11/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1/12
2.違規情形:違反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及第171條第1項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6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已依金管會處分內容辦理改善。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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