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20 華票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10/22 發言時間 17:24:51
發言人 涂國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911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議決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 44 事實發生日 108/10/22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10/22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陳中和、吳文雅、蘇安偉;本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擬承租其他處所做為總公司辦公場所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陳中和獨立董事:1.租金比原來增加150%以上
                2.新辦公大樓對現營運沒有增益性,預計的租金費用比用買的還高。
吳文雅獨立董事:本案擬租用之物件雖較其他物件合適,惟仍不及目前租用之辦公室,
尤其該物件每年預計租金等支出之成本負擔,約為目前租用辦公室的2.4倍。爰此,
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本人反對。
蘇安偉獨立董事:對標的物之選擇應不限於目前已可承租者,明年可供出租之物件亦可
納入考慮。
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租賃案因資金成本過高,出席董事一致反對,本案未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