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2 台產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9/24 發言時間 17:59:50
發言人 黃志傑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21666#196
主旨 本公司董事長訂定現金減資換股基準日暨 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4/09/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4/08/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為強化資金運用效益及透過調整資本結構以提升股東權益報酬,辦理
 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業經民國114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奉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8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3293號函
 核准申報生效在案暨經濟部114年9月22日經授商字第11430132780號函核准
 變更登記在案;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
 計畫。
 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本次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
     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股數362,200,400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22,004,00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08,660,120股,減少資本
       新台幣1,086,601,200元
   (四)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
       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30%,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
       發700股。
   (五)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每股退還現金新台幣3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
   (六)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發行股份為253,540,28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535,402,800元。
   (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700股),減資
       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
       戶日前一日止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股登記,併股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做為無實體登錄費用
       或抵繳集保劃撥費用。
   (八)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 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4年10月21日。
   (二) 減資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4年10月22日至民國114年
        10月31日。
   (三)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10月26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10月23日辦理)。
   (四) 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10月27日至民國114年10月31日。
   (五)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4年10月31日。
   (六) 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即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民國114年11月3日。
   (七)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14年11月13日。
    (八) 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
       新股。
   (二)原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10月26日適逢例假日,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星
       期四)16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務代理
       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10月23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
       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電話: 02-2528-8988。
   (五)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
       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四、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
     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五、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10/31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31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4/11/03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計253,540,28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NA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