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4 臺企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8/07 發言時間 14:10:58
發言人 陳長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97222
主旨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告收回持有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甲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減資退還股款新臺幣15億元。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8/07
2.公司名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行於104年8月7日收回持有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甲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減資退還股款新臺幣15億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