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4 臺企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1/16 發言時間 11:42:28
發言人 陳長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97222
主旨 澄清106年1月14日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106年獲利資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16
2.公司名稱:臺灣企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9版
6.報導內容:臺灣企銀期盼朝提存前稅前淨利100億元大關的目標來自我勉勵。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發布106年度財務預測,至於106年度實際獲利情
形將依規定辦理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