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4 臺企銀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7/03/21 發言時間 18:29:10
發言人 陳長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9722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塔城街30號17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報告本公司10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4)報告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6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06年度決算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為配合106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3)選舉本公司第15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
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
及第25-1條)
二、本公司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7年5月30日至107年
6月2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投票。【www.stockvote.com.tw】
三、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之提案及
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自107年4月13日至107年4月23日止,受理處所:本公司
董事會秘書處(台北市塔城街30號7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