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6 高雄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7/20 發言時間 17:51:32
發言人 徐翠梅 發言人職稱 副總兼主任秘書 發言人電話 (07)559-0563
主旨 本公司常務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7/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7/20
2.公司名稱: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緣有股東對本公司第13屆第一次董事會召集程序
有疑義,雖復來函撤銷其異議,惟為免陷入常董會決議是否
有效之爭議,爰請106.7.20第13屆第4次常務董事會承認
106年6/22、7/6、7/20第13屆第1次臨時、第2次、第3次
常務董事會之全部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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