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6 高雄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19 發言時間 17:34:02
發言人 徐翠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57-053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二路99號(高雄林皇宮二樓柏悅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109年度營業概況。
(2)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選任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
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第25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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