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6 高雄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2/21 發言時間 17:02:21
發言人 徐翠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58-95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4/02/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鼓山區龍德新路222號10樓(高雄萬豪酒店皇喜會議室A)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113年度營業概況。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及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銀行法第25條宣導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第15屆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
持有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第25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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