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45 遠東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9/24 發言時間 17:19:25
發言人 林建忠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78-6868
主旨 澄清105年9月24日聯合新聞網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9/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9/24
2.公司名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樂陞案/涉嫌重大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聲押」內容提及遠東國際商銀財務主管
林麗珍交保200萬元
7.發生緣由:檢調單位針對百尺竿頭數位娛樂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
案,於105/09/23至本公司進行調查,並約談林麗珍。
8.因應措施:澄清林麗珍為本公司可轉債資產交換業務主管,非報導所述之財務主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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