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45 遠東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0/24 發言時間 14:56:30
發言人 林建忠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78-6868
主旨 遠東商銀發行一百一十三年度第一期一般順位金融債券 新臺幣六十億元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3/10/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商銀發行一百一十三年度第一期一般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六十億元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六十億元(分為甲券新臺幣五十億元,乙券新臺幣十億元)
5.每張面額:新臺幣一千萬元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五年(113/10/24~118/10/24),
乙券發行期間七年(113/10/24~120/10/24)
8.發行利率:甲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1.95%,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2.0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取得長天期資金以供業務成長所需
11.承銷方式:無
12.公司債受託人:無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商銀營業部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其他應敘明事項:遠東商銀一般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計畫之董事會決議日期為1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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