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45 遠東銀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5/03/02 發言時間 18:02:22
發言人 林建忠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78-6868
主旨 遠東商銀董事會通過申請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四十億元發行額度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5/03/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商銀第12屆第10次董事會通過申請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四十億元發行額度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是
4.發行總額: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四十億元
5.每張面額:未定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不超過15年
8.發行利率:未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取得長天期資金及強化資本結構以供業務成長所需
11.承銷方式:未定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6.簽證機構:未定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8.賣回條件:未定
19.買回條件:未定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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