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51 中再保 公司提供 |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06/05/31 | 發言時間 | 18:41:50 | 發言人 | 莊忠蒼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41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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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 法人之競業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5/31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6/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國政 董事: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錦銓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106/05/31-109/05/3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權數465,322,960權(98.28%)、 反對權數194,935權(0.04%)、無效權數0權(0%)、 棄權/未投票權數7,939,723權(1.67%),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