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5/01/27
1公司代號2855
2公司名稱統一證
3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8號1樓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5/01/27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1,303,796,054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19,323,00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1.46%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9,024,104,750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56,115,848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E.A+B-C-D 合計(元): 9,280,220,598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5/01/28
結束日期: 105/03/25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30,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2.27%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8.3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19.21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10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共19,323仟股。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0次買回庫藏股執行期間為104年09月18日至104年11月17日,預計
買回40,000仟股,實
際買回19,323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執行買回股份期間,股價已漸穩定,基於資金有
效運用及股東權益維護
之考量,故未全數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5年1月27日第10屆第5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董事會已考慮本次買回股份僅佔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之2.27%,且買
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0.93%,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
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會計師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
尚屬合理,另對財務
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
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
並不重大。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