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9/04/22 發言時間 18:33:06
發言人 呂金火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主旨 代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 申請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9/04/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2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
第一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25億元整。
4.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以不超過6年(含6年)為原則。
7.發行利率:以固定年利率不超過1.5%為限。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
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發行生效後,得向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