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3 凱基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5/04 發言時間 18:23:09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主旨 代子公司凱基人壽公告發行115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 次順位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補充114/11/20公告)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5/05/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佰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為甲券及乙券,
  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伍拾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伍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10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15年期。
8.發行利率:甲券及乙券之票面利率均為固定利率,甲券利率為3.75%;
  乙券利率為3.88%。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公司自有資本並提升資本
  適足率。
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10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
  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債
  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後續將檢具相關書件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申報。本公司將於申報生效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本公司債為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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