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4 玉山金 公司提供
序號 9 發言日期 102/03/22 發言時間 19:18:44
發言人 黃男州 發言人職稱 玉山金控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5-131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暨召集事由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2/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3段145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01年度營業概況。
2.報告本公司101年度決算審查經過。
3.報告本公司募集公司債相關情形。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案。
5.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條、第5條及第16條宣導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3.承認本公司公司債變更資金運用計畫項目。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3.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修正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本公司將於本(102)年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台
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15號1樓(股務)。
2.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
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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