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4 玉山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3/18 發言時間 16:06:22
發言人 黃男州 發言人職稱 玉山金控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5-131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暨召集事由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華路1段69號國軍文藝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1)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04年度營業概況。
2.報告本公司104年度決算審查經過。
3.報告本公司募集公司債相關情形。
4.報告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之具體推動計畫。
5.報告本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三)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派案。
(四)討論事項(2)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
公司將於本(105)年4月6日起至4月15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民生
東路三段115號1樓(股務)。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
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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