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4 玉山金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15 發言時間 17:01:28
發言人 林俊佑 發言人職稱 玉山金控/銀行行銷長 發言人電話 (02)2175-1313
主旨 本公司公告盈餘暨員工酬勞轉增資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3/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5
2.增資資金來源:股東股票股利之新臺幣3,138,000,000元整及員工酬勞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臺幣3,138,000,000元及313,8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酬勞655,621,863元,其中股票酬勞為468,900,000元,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號令(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係依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26.05元計算。
員工酬勞轉增資股數為1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10.公開銷售股數: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千股配發約2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二人以上股東在
規定期間內互為併湊為整數歸併其中一人,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數,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畸零股累積後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進自有資本比率,裨益長期經營與發展,提升競爭能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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