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5/07 發言時間 16:41:12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主旨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無擔保 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9/05/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主順位債券以壹佰億元為上限、次順位債券以伍拾億元為上限,視市場狀況
一次發行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暫訂以面額發行。
6.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為原則。
7.發行利率:若採固定利率發行,票面利率以不超過年息1.5%為原則;若採浮動利率
發行,發行時利率以不超過年息1.5%為原則,發行後則依據浮動利率公式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調整債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或支應業務規模擴展之中
長期資金需求,或償還因前揭事項所先行借入(發行)之銀行借款(商業本票),或可視業
務發展所需強化資本結構。
10.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發行生效後,得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2)本次公司債之發行條件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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