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11/28 發言時間 17:13:41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主旨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信公告該公司已與瞿姓前員工就損 害賠償訴訟經由法院成立部分和解(補充112/11/22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11/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28
2.公司名稱: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4.71%
5.發生緣由:
(1)元大投信前因瞿姓前員工背信行為受有損害,於民國111年7月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
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2)本案目前仍繫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雙方今日經由法院試行和解,元大投信同意瞿姓
員工先支付部分請求金額即新臺幣1,156萬8,403元,其餘未成立和解之請求金額,仍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續行審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