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6/04 發言時間 14:50:26
發言人 黃維誠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主旨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顧公告向元大銀行 原取得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調整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14/06/04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3/06/1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代子公司元大投顧公告向關係人元大銀行原取得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57號4樓
部分面積及地下停車位5席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調整:
(1)租賃面積為593.61坪
(2)每月租金為新臺幣2,095,855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總額為新臺幣110,025,120元(含稅)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租賃樓層門牌辦理分戶,配合調整租賃面積及金額:
(1)租賃範圍仍為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57號4樓及地下停車位5席
(2)租賃面積調整為570.63坪
(3)每月租金調整為新臺幣2,016,574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總額調整為新臺幣106,544,678元(含稅)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元大投顧於112/07/26公告原契約,112/12/28、113/06/13公告租賃範圍調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