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6 兆豐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5/04/10 | 發言時間 | 15:57:08 | 發言人 | 丁涵茵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357888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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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 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5/04/10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115/04/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陳德劭:處長 (2)孫志雄: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指派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或經營 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利害關係人依規定予以迴避,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