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新光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9/21 發言時間 18:31:54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重要決議 事項。
符合條款 18 事實發生日 112/09/21
說明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2/09/21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變更「公司章程」。
(2)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議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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