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新光金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7:14:21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更正113年2月及3月「自結損益公告-月申報」數字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3年2月及3月合併自結損益在「自結損益公告-月申報」
申報誤植為稅後損益,更正為稅前損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自結損益公告-月申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單位:仟元)
               113年2月   113年1-2月
合併稅前損益  1,151,499    3,637,262

               113年3月   113年1-3月
合併稅前損益  1,374,587    5,011,849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單位:仟元)
               113年2月   113年1-2月
合併稅前損益  1,940,609    4,426,372

               113年3月   113年1-3月
合併稅前損益  1,638,842    6,065,214
此資料為本公司合併自結損益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後的金額。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