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新光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8/21 發言時間 19:00:13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自 113年8月22日起暫停交易
符合條款 40 事實發生日 113/08/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8/22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
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NA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