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新光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2 發言日期 114/07/25 發言時間 16:08:19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 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18 事實發生日 114/07/25
說明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4/07/25
2.重要決議事項:
(1)與台新人壽合併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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