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新光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10/28 發言時間 17:54:31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證券(香港)公告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18 事實發生日 114/10/28
說明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4/10/28
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任命清算人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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