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新光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23 發言時間 18:25:58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普通股股利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5/04/23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5/04/23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4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4/01/01 至 114/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866,276,71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1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48,662,767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114年因與新光金控合併自異議股東收回股數122,518股,
已發行流通在外普通股24,866,276,712股為基準計算。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