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9 國票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4/09/07 | 發言時間 | 17:36:51 | 發言人 | 邱銘恩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515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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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受證期局警告處分 | ||||
| 符合條款 | 第 | 3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9/0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9/07 2.違規情形: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分公司經理人有未詳實辦理客戶 徵信及授信作業、未落實執行高風險股票控管機制,顯示內部控制制度未確實執行。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一)公司部分: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對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 警告之處分。 (二)人員部分: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停止 業務人員林○○及蘇○○3個月業務之執行、分別停止分公司經理人張○○及程○○1 個月業務之執行。 4.預計改善措施:配合主管機關停止上述人員1個月或3個月業務之執行,並加強內部控 制制度及法令遵循以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最近3個月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 設置分支機構及增加業務種類。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