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9 國票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29 發言時間 15:10:19
發言人 邱銘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4567
主旨 代子公司國際票券金融公司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符合條款 39 事實發生日 106/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28
2.違規情形:辦理不動產鑑(估)價及授信案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等相關作業,核有未
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或未確實執行,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第43條。
3.罰鍰金額:新臺幣4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40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國際票券金融公司已就金管會所列缺失事項進行檢討改善,
並加強管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就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等事項完成檢討及改善後,有助健全經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