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9 國票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1/28 發言時間 21:08:52
發言人 邱銘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520088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11/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8
2.公司名稱: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電子報
6.報導內容:11/28自由時報電子報新聞報導「國票金併安泰銀 併購價應降58億..」
7.發生緣由:回應11/28自由時報報導「國票金併安泰銀 併購價應降58億..」。本公
司與安泰銀行之股份轉換案係綜合參酌法國巴黎銀行、安永財顧等專業財務顧問公
司意見,依據資產評價、經營綜效、股利貼現模型及市價比較法等財務專業評估,
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決議委任之獨立專家,依繼續經營之假設,評估價格合理性
,認為交易對價係屬合理。
本公司為完整金融發展版圖,補足金流平台,平衡業務發展,提供客戶多元化服務,
併購商業銀行為迫切之發展策略,交易對價,係由雙方董事會合意通過,提報股東
會討論。
謹予以澄清報導。
8.因應措施:公告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