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1/30 發言時間 18:01:26
發言人 洪新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111111
主旨 代孫公司第一金證券投顧公告與歐義銳榮資產管理公司 (盧森堡)簽署總代理合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02/0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1/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歐義銳榮資產管理公司(盧森堡)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102年1月30日簽署總代理合約,
 於102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在法律規範下,第一金投顧成為歐義銳榮資產管理公司
 (盧森堡)在台總代理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雙方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公司業務範疇,強化產品線及市場
競爭力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雙方擴展共同基金業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