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2/01/30 | 發言時間 | 18:01:26 | 發言人 | 洪新湜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3111111 |
|---|---|---|---|---|---|
| 主旨 | 代孫公司第一金證券投顧公告與歐義銳榮資產管理公司 (盧森堡)簽署總代理合約 | ||||
| 符合條款 | 第 | 10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1/3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1/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歐義銳榮資產管理公司(盧森堡)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102年1月30日簽署總代理合約, 於102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在法律規範下,第一金投顧成為歐義銳榮資產管理公司 (盧森堡)在台總代理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須符合雙方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公司業務範疇,強化產品線及市場 競爭力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雙方擴展共同基金業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